上海市关于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调整的条款规定

2020年5月21日
评论
495

关于受疫情影响造成建设工程成本增加的处理:

因疫情造成停工损失以及成本增加的,合同有约定的,按照合同约定处理;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合同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合理分担。

因疫情产生的停工期间费用,以及人工、材料和机械设备价格上涨等,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,可参照《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由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。

因疫情防控发生的口罩、测温计、消毒物品、临时隔离用房及其他防疫设施、防控人员费等费用,可计入工程造价,在工程建设费用中单列。

因疫情防控,复(开)工人员需要隔离观察的,隔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合理分担。

下载信息
下载地址
  • 加群专用
  • 加入专属土木工程群
  • weinxin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• 关注每天分享工程资料
  • weinxin
  • 1、爱上土木网为资源共享网站,大部分资源均可在线免费获取,少数资源可通过VIP会员方式获取权限。
    2、所有均资源来自于网络及网友供稿,仅作为学习研究之用,禁止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
    3、如本页侵犯到任何第三方权益,请联系QQ/微信:9-5-7-0-3-2-9-6提交相关证明后我们将及时删除。
    4、百度网盘分享内容难免有被取消情况发生,注册会员后由专人拉入百度网盘共享群文件分享整站资料。
  • 5、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:上海市关于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调整的条款规定
匿名

发表评论

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
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