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关于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调整的条款规定

2020年5月21日
评论
145

费用调整 

(1)疫情防护费:疫情防控未解除期间,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后,施工企业应对疫情防控采取完善工地封闭式管理、完善人员防控及隔离、卫生消杀防护、日常监测排查等措施所产生的防疫费用,由发承包双方按实签证予以结算,列入工程造价,发包方应加快工程款支付,确保防疫专项费用及时足额支付。

(2)人工工资:因疫情影响,建筑工人短缺,工资变化幅度较大,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予以调整。合同约定不调整的,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,按情势变更原则,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。

(3)材料价格:因疫情影响,导致材料价格异常波动,合同中有约定材料调整方法的,按照合同约定执行。如原合同中约定不调整或未约定材料价格调整办法,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,按情势变更原则,签订补充协议,或按照“5%以内材料价格风险承包方承担,超出部分发包人承担”的原则,合理确定材料价格调整办法。

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复工及疫情防控解除后复工的工程项目,若发包方要求赶工,赶工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,须发承包双方另行计算并明确赶工措施费计算原则和方法。

施工企业在使用疫情防护费用时,必须做到专款专用,认真做好一线施工人员的疫情防护保障,把防护工作做到首位,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。

下载信息
下载地址
  • 加群专用
  • 加入专属土木工程群
  • weinxin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• 关注每天分享工程资料
  • weinxin
  • 1、爱上土木网为资源共享网站,大部分资源均可在线免费获取,少数资源可通过VIP会员方式获取权限。
    2、所有均资源来自于网络及网友供稿,仅作为学习研究之用,禁止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
    3、如本页侵犯到任何第三方权益,请联系QQ/微信:9-5-7-0-3-2-9-6提交相关证明后我们将及时删除。
    4、百度网盘分享内容难免有被取消情况发生,注册会员后由专人拉入百度网盘共享群文件分享整站资料。
  • 5、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:青海省关于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调整的条款规定
匿名

发表评论

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
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